南通职业卫生检测-职业卫生三同时检测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6〕第48号,2016年7月2日修改实施)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90号令);
《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7〕37号)
服务内容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金属、非金属矿采选业和工程建筑业;
冶金、建材;
化工、石化及医药;
轻工、纺织、烟草加工制造业;
机械、设备、电器制造业;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运输、仓储、科研、农林、公共服务业。
南通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机构
详细内容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
参照的标准和规范
GBZ 1-200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因素》
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 159-200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T 160-200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测定》
职业卫生检测
化学因素检测:
无机重金属检测、氧化物、硫化物、氟化物、氯化物、有机磷农药、有机氯农药、醚类化合物、醛类化合物、酮类化合物、醇类化合物、脂类化合物、酚类化合物、苯系物、烷烃类化合物、卤代烃类化合物、芳香烃类化合物、含碳化合物、含氯化合物、含磷化合物、胺类化合物硝基苯类化合物等物理因素检测:
高频电磁场、工频电磁场、手传振动、高温、紫外辐射、微波辐射、激光辐射、噪声、照度、γ射线、X射线
粉尘检测:
呼尘、总尘等
职业卫生评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南通职业卫生检测-职业卫生三同时检测,检测全过程中当做非被告方的人物角色,因此具备公平、客观性、性、技术等优点。在其中公平、客观性实际反映在第三方检测机构一般是单独担负或挑选检测新项目,和公司或是机构不会有单位隶属,机构的检测结果和检测方式受外界的影响要素较小,确保了检测新项目结果的公平客观性。性、技术具体表现在第三方检测机构不但有领域的管理心得,也具有公信力的检测机器设备、检测规范和技术的检测人才团队,有利于其开展科学研究、提前准备的检测方式,检测结果的公信力和能力。因而,当今中国,激励和适用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发展趋势有利于配备社会发展公共性检测资源以对公共性检测资源产生辅助和适用,与此同时也有利于检测销售市场产生市场竞争行为主体的多样化,健全检测市场监管,推动检测领域工作效能提高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